最近,成都的房屋租赁市场并不平静,许多租赁公司纷纷爆炸。据媒体报道,仅成都巢客户就遭遇了家庭事件,损害了约1.7万名租户和房东的利益,涉及资金或超过1亿元。如果租赁公司逃跑了,房东能要求租户搬走吗?租户该怎么办?** 记者采访了四川省律师协会,对四川省律师事务所律师陆玉竹进行了相关分析。高收入、低租金、长期收入、短期支付合法吗?
目前,尚未明确禁止逃跑的租赁公司采用高收入、低租金、长期收入、短期支付的模式,即租赁公司以较高的租金获得房屋,然后以较低的价格出租房屋。通过虚构的优惠政策,租户一次性收取半年或一年的租金,但每月向房东支付租金。以成都巢客户回家为例,租户的月租金为2200元,后来得知巢客户每月向房东支付2800元。为什么巢客户愿意每月贴600元?也许是为了赚取支付租金的时差,利用这个时差收集资金池,购买更多的新房子,抓住市场或投资其他行业来获利。
这种商业模式就像冒险走钢丝,依靠高周转率,资本链很容易断裂。那么,高收入、低租金、长收入、短付款的商业模式合法吗?陆玉竹表示,目前,国家对这类高风险住房租赁企业实施了高压政策,明确提出加强监管,但没有明确禁止这种商业模式。租赁公司采用高收入、低租金模式,无论是实施合法的商业战略,还是意图快速收集资金实施欺诈,在雷电爆炸前难以区分,增加了监管和预防的难度。建议房东和租户调查租赁公司,评估风险。如果属于高收入、低租金、长期、短期租金模式,则需要高度警惕。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吗?律师:陆玉竹律师说,房东是否有权收回房子和租户是否有权继续居住是一个需要具体分析的法律问题,不能简单地概括。
根据各方形成的不同的法律关系,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大致可分为两种模式。A委托代理模式:如果房东与包租公司签订的是委托代理合同,就意味着房东授权包租公司对房屋进行经营管理,包租公司受到房东的委托后,即可代表房东从事民事法律行为,以房东或自己的名义与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这一模式下,三方形成的法律关系如下图↓在委托代理关系下,无论是显名代理还是隐名代理,在大多数情况下,房东和租户之间都形成了租赁关系,房东很可能无权要求租户搬走。B租赁模式:房东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公司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的,房东与租赁公司之间形成租赁关系,租赁公司与租户之间形成转租关系。房东之间没有直接的租赁合同关系。在这种模式下,三方形成的法律关系如下图所示↓在租赁模式下,房东与租赁公司、租赁公司与租户分别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租赁关系,两种法律关系相对独立,房东有权要求租户搬迁。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房东与租赁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或租赁关系不仅取决于合同的名称,还取决于合同的具体内容。名为委托代理合同,实际上是房屋租赁,或名为房屋租赁合同,实际上是委托代理的情况非常常见。扩展阅读-什么是高收入和低租金的常规?为了让大多数房东、租户不再踩雷、掉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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